除了吃.喝.玩.樂,就只有吃.喝.玩.樂
兩個星期內我家燒了3隻燈膽(電燈泡),由於沒有keep stock的習慣 (跟貨存管理有關),每次燒了才落街買。
上週兩隻燈膽也在不同的店舖購物,兩間也是HKD28一隻,今日路過士丹利街,走入其中一間店問一問價,竟然是HKD48一隻。
我當然不買啦,回家途中在威靈頓街的另一店問一問,HKD28一隻,成交。
威靈頓剩的店主告知行內人叫士丹利街那間店做 <金舖>,too bad!!
我印象中,擺花街那間也不簡單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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