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December 2009

錯在餐具

有位中一同班同學回港玩,而母校又有個校友同樂日等低能聚會,所以約了同一天晚上吃飯。


母校由堅道搬了去鴨利洲已經有十幾年,由於表姑媽十分討厭自己間母校,校友活動一次也沒有參與過。


 


她們3人在母校玩完後,再相約表姑媽在Noho吃飯。


飯後在表姑媽家由10點傾到2點,不過表姑媽過了12點後很睏,在自己房內小睡了一粒鐘。


 


晚飯的餐廳位於歌賦街,表姑媽是第一次光顧。


兩個招牌菜得不到表姑媽的喝采,此外對此店的某做法感到怪怪。


是有關餐碟的問題。


菜一被端上,表姑媽即時發現碟上印有別的餐廳名字(logo)。


問到餐廳揸Fit人,原來碟上名字的餐廳確是曾經找上門,問名餐碟的供應商是誰。


雖然是次錯的不是歌賦街餐廳,但怎麼可能可以繼續接受使用印有別的餐廳名字的餐具。 是Costing的問題?  環保?  還是懶理? 


 






 


招牌菜之一,不外如是。





 


招牌菜之二,火鴨絲焗飯。



 


走雞蛋的Carbon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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