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October 2012

二世祖聚


在 fb 重遇初中時已經去了美國的小學同學,
她每年回港兩次,
最近又見過一次面。

她帶了支  San Francisco 限量版的 ABSOLUT 給其好友,
表姑媽冇份,唯有睇到流口水。





提到童年夢想,
表姑媽想成為一名成功的二世祖。
舊同學說自己根本就是名符其實的二世祖(女版)。

她自認含住金鎖匙出世,
那麼直接,但又唔乞人憎,
可能因為這個原因,我們不用時常見面,卻非常投契。


在灣仔晚飯後,落老蘭「Insomnia」。
表姑媽起碼4年沒有踏足「Insomnia 」(借廁所除外),
曾是本人最喜愛第二位蒲點,「舊地重遊」,百般滋味在心頭。





還是這張枱。



還是這個台。




近年少踏足老蘭,
人老了不是主要原因。
而是加州大廈拆樓重建,當年第三位蒲點「LUX」沒有了(搬了過隔離),
縱使第一位及第二位尚在。

而周遭選擇確是多了,雪咸街,上環,甚至屋企樓下都有。

到加州大廈重開時,屇時本人真的老到行唔到,飲唔落也不定。


1 comment:

  1. 1. Vodka 個人覺得完全唔好飲。
    2. 真係有咁o岩得咁翹,人地問我的志願既時候,我既答案都係「做一個二世祖」!
    3. 我都冇去老蘭 n 年,年紀大係唯一一個原因。有時間,訓多兩個鐘好過!
    [Sloppy Joe回覆10/14/2012 19:49:15]死對頭,我收到 alert email,完全冇問題。
    [版主回覆10/14/2012 16:55:26]1. 車!! 水點都係冇酒精。
    2. 死對頭即是死對頭,三者中我最鬼唔LIKE就是RUM。
    3. 宏願一樣又如何,始終有90%是死對頭,對不對?
    4. 我好少有眼瞓感覺的,肚餓就經常有。
    5. 我依然收唔到ALERT。
    [Sloppy Joe回覆10/14/2012 15:42:57]1. 對! 冇味既,點解唔飲水?
    1. 三者之中,我揀 Rum. Rum Coke, 好飲!
    2. 珍珠冇咁真!
    3. 同意,夠就 OK,不過我 weekday 訓得六個鐘,甚至更少! 所以訓極都唔夠。
    3. 我 weekday 就算去街都唔敢去得太夜,唔夠訓,第二日返工好大鑊。
    4. 尋日既 reply 我都收唔到 alert,現在好似 ok 了。
    [版主回覆10/14/2012 13:08:19]1. Vodka根本就係冇色冇味,冇話好唔好飲。 不過我揀Vodka都唔揀Gin or Rum。
    2. 有冇咁啱呀? 想不到我地個宏願是同一樣!!!
    3. 瞓覺對本人來說,夠就OK,唔駛多。 靜靜地話您知,我其實好多時都冇街去,10點半就瞓鬼咗架啦。
    4. 呢個comment,收不到email al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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