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吃.喝.玩.樂,就只有吃.喝.玩.樂
今晚放工約了密友給她手信,我用了三個字向她總結了我上週在扶桑的日子。
在上環吃了餐簡單便飯,其中一名台員竟然識得叫我做 <表姑媽>。
不是因為她知道我個blog name,而是她之前在soho的某餐廳工作時,當日我就是同我的表姪女一齊,表姪女不就是稱呼我為表姑媽?!
今個晚上,密友吃了件甜點(我並沒有拍照),而我倆也有喝咖啡。
我也吃了咖哩牛肉飯。
離開時,密友要去洗手間,店員就給她一隻膠杯。
我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
在膠杯內解決?!?!
結果被密友罵至半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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