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fb 重遇初中時已經去了美國的小學同學,
她每年回港兩次,
最近又見過一次面。
她帶了支 San Francisco 限量版的 ABSOLUT 給其好友,
表姑媽冇份,唯有睇到流口水。
提到童年夢想,
表姑媽想成為一名成功的二世祖。
舊同學說自己根本就是名符其實的二世祖(女版)。
她自認含住金鎖匙出世,
那麼直接,但又唔乞人憎,
可能因為這個原因,我們不用時常見面,卻非常投契。
在灣仔晚飯後,落老蘭「Insomnia」。
表姑媽起碼4年沒有踏足「Insomnia 」(借廁所除外),
曾是本人最喜愛第二位蒲點,「舊地重遊」,百般滋味在心頭。
還是這張枱。
還是這個台。
近年少踏足老蘭,
人老了不是主要原因。
而是加州大廈拆樓重建,當年第三位蒲點「LUX」沒有了(搬了過隔離),
縱使第一位及第二位尚在。
而周遭選擇確是多了,雪咸街,上環,甚至屋企樓下都有。
到加州大廈重開時,屇時本人真的老到行唔到,飲唔落也不定。
1. Vodka 個人覺得完全唔好飲。
ReplyDelete2. 真係有咁o岩得咁翹,人地問我的志願既時候,我既答案都係「做一個二世祖」!
3. 我都冇去老蘭 n 年,年紀大係唯一一個原因。有時間,訓多兩個鐘好過!
[Sloppy Joe回覆10/14/2012 19:49:15]死對頭,我收到 alert email,完全冇問題。
[版主回覆10/14/2012 16:55:26]1. 車!! 水點都係冇酒精。
2. 死對頭即是死對頭,三者中我最鬼唔LIKE就是RUM。
3. 宏願一樣又如何,始終有90%是死對頭,對不對?
4. 我好少有眼瞓感覺的,肚餓就經常有。
5. 我依然收唔到ALERT。
[Sloppy Joe回覆10/14/2012 15:42:57]1. 對! 冇味既,點解唔飲水?
1. 三者之中,我揀 Rum. Rum Coke, 好飲!
2. 珍珠冇咁真!
3. 同意,夠就 OK,不過我 weekday 訓得六個鐘,甚至更少! 所以訓極都唔夠。
3. 我 weekday 就算去街都唔敢去得太夜,唔夠訓,第二日返工好大鑊。
4. 尋日既 reply 我都收唔到 alert,現在好似 ok 了。
[版主回覆10/14/2012 13:08:19]1. Vodka根本就係冇色冇味,冇話好唔好飲。 不過我揀Vodka都唔揀Gin or Rum。
2. 有冇咁啱呀? 想不到我地個宏願是同一樣!!!
3. 瞓覺對本人來說,夠就OK,唔駛多。 靜靜地話您知,我其實好多時都冇街去,10點半就瞓鬼咗架啦。
4. 呢個comment,收不到email alert.